外汇余额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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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持有外汇储备的做法是19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此前,一国的国家发钞行一般都以金块和银块作为储备资产来支持其承担相应负债。[1]以英格兰银行为例:《1844年银行特许法案》授予英格兰银行发行钞票的垄断权,允许其中1400万英镑的钞票以债券为基础发行,超过此数额发行钞票必须全额以其持有的黄金为基础。


仅仅过了几年之后,1850年,一家新成立的发钞行——比利时国家银行开始积累以外国货币计价的资产,用于干预外汇市场或开展其他操作。当时其做法是即兴的和机会主义的。但是到了1872年银行特许权续期时,新条款允许比利时国家银行将这些资产作为其官方储备的一部分。[2]


比利时国家银行开创了先例,其他中央银行也竞相效仿。外汇储备在19世纪最后几年和20世纪初快速增长。根据布鲁姆菲尔德(Bloomfield,1963)和林德特(Lindert,1969)的研究,18家主要发钞行和财政部持有的外汇资产从1880年年末的1.02亿美元增长到1913年年末的8.14亿美元,增长8倍之多。相比之下,其黄金储备从1880年年末的10亿美元增长到1913年年末的49亿美元,仅增长5倍。1880年外汇在储备总资产中所占份额不到10%,1913年其份额已经接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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